2013安徽高考填报志愿时间
2013安徽高考填报志愿时间:6月26日
2013年安徽省高考招生方案公布。今年安徽高考志愿填报时间为:文理科提前批次、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和艺术、体育类院校为6月26日—27日;文理科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为7月3日—6日。
4月24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公布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与去年相比,今年我省高考政策在文理科志愿填报时间、“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专业设置这两个方面作了变动。而对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只要有高中三年的完整学籍,就可在就读地报名参加高考。已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且被录取的考生,无须再参加高考。
不变
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8日
今年我省继续对所有科目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8日。语文、数学(文、理)、英语(含听力)各科满分为150分,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文化课总分的满分值为750分。
考试模式为:3+文综/理综+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3+文综/理综。“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个科目,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学科;“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和生物等学科。
今年我省高考继续实行网上评卷。高考成绩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或下载打印,各报名点给考生查询打印成绩提供条件。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至6月27日前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申请登记查分查卷。
变化
征集志愿增设2个专业志愿
今年高考仍实行“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与去年最大的不同是,今年高招征集志愿及降分征集志愿均增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在文理科志愿设置上,文理科录取继续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且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
须注意的是,“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第四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而去年,这两类志愿均不设专业志愿。
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上,自主选拔录取将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生设1个院校志愿;艺术类志愿上,艺术类仍旧分六个批次;体育类志愿设置上,体育类分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及高职(专科)两个批次。
三本批次与一、二本同时填报
需要提醒考生的是,今年文理科三本志愿的填报时间与一、二本同步,相比去年有所提前。
根据安排,今年我省志愿填报时间为:文理科提前批次、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和艺术、体育类院校为6月26日—27日;文理科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为6月29日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为7月3日—6日。
录取
学业水平测试各科达“C”才可上二本
录取上,今年将继续根据高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统考科目考试成绩,综合考虑并按适当比例确定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但应届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每科目须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综合素质评价各方面都达到C级或合格以上,方可被普通文理科二本以上院校录取。
同等条件下,在已投档的考生中,高等学校可以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层次高的考生。录取工作于7月上旬开始,8月中旬结束,具体录取日程安排另行制订。
高考时间安排
6月7日上午9:00-11:30语文
下午3:00-5:00数学
6月8日上午9:00-11:30文综/理综
下午3:00-5:00英语
成绩公布后—6月27日高考查分
6月26日—27日文理科提前批、自主招生和艺术体育类院校填报志愿
6月29日—7月1日文理科一、二、三批本科院校填报志愿
7月3—6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填报志愿
7月上旬—8月中旬高考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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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仍“平行志愿”设置及投档办法,并采取网上志愿填报的方式。
(一)文理科志愿设置:文理科录取分提前批(含本科和高职)、第一批本科院校(重点院校及参加该批次录取的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民办本科院校及独立学院)、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共5个批次。各批均设置“平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根据院校的未完成计划进行“征集志愿”投档,计划仍未完成则进行降分投档。
提前批本科院校分为军事(含国防生)、公安(含公安现役)、政法、免费师范生和其他共5类,军事院校(含国防生)和免费师范生两类实行“平行志愿”,设置A、B、C三所院校平行志愿及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该批次其他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4个专业及专业服从志愿。考生的提前批次志愿只可选报一类,多选视为无效志愿。
第一至三批本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均包含A、B、C、D四所院校;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的“平行志愿”包含A、B、C、D、E、F六所院校。第一、二批本科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第三批本科和第四批高职(专科)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对未完成的计划及院校追加的计划,面向批次线上未录取考生“征集志愿”;同时,批次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也可以据此计划填报“降分征集志愿”,作为批次线上未完成招生计划院校降分投档的备档。“征集志愿”和“降分征集志愿”均包含A、B、C、D、E、F、G、H八所院校志愿(其中第四批设院校服从志愿),每所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
“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及专业按考生填报的“降分征集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投档。
(二)文理科特殊类招生的志愿设置:自主选拔录取设1个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定向生设1个院校志愿。
(三)艺术类志愿设置:艺术类分六个批次:第一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包括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和普通文理科参加我省一本批次录取的省外院校;第二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专业;第三批,校考本科专业,所含院校为除第一批院校外的其它院校,其中包括省外普通院校校考、省属院校校考、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校考;第四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本科独立学院及民办院校;第五批,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第六批,使用校考专业成绩的专科专业。
第一批、第三批和第六批均设1个院校志愿。其中,第三批本科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计划面向达线合格考生征集志愿,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
第二批、第四批和第五批实行“平行志愿”,“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计划,将面向未被录取的批次线上考生“征集志愿”。“平行志愿”均包含A、B、C三所院校,每所院校均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四)体育类志愿设置:体育类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本科(含独立学院、民办本科);第二批,高职(专科)。
体育类本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E五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包含A、B、C、D四所院校,每所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征集志愿”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每批均包含A、B、C三所院校及院校服从志愿,不设专业志愿。
体育类校考单招专业单设1个院校志愿,在平行志愿投档前单独投档录取。
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由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进行。志愿填报时间:文理科提前批次、自主选拔录取的院校和艺术、体育类院校为6月26—27日;文理科第一、二、三批本科院校为6月29至7月1日;文理科高职(专科)院校为7月3—6日。网上志愿填报办法另文规定。
考生所填志愿信息确定上传后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打印,考生当场签字确认。考生本人对不按时签字确认和由他人代为签字确认所产生的后果负责。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