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从2017年起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2020年起高考不分文理科
今天上午,全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暨普通高中改革发展专题研修活动在海口举行。记者从会上获悉,我省将从2017年起实施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记者了解到,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主要围绕改进和完善高校招生计划编制、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体制、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等内容进行。
其中令人期待的是,通过这次改革,我省将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确保到2017年,农村及贫困地区的学生进入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形成国家、地方和高校共同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还将完善中小学生招生办法,逐步建立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机制,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具体办法,尽快实现“指标到校生”计划达50%并不断提高,并进一步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和升学考试的政策措施。 我省还将对考试形式和内容进行改革,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科,不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和等级性考试(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兴趣和高校招生要求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性考试。教育部门还将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后,为学生提供同一考试科目参加两次等级性考试和变更等级性考试选择科目的机会。
在招生录取机制上,我省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自2015年起,就已经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我省还将继续实施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从2017年起,将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将合并录取,而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仅设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
改革实施方案还规定,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他们的高校录取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合成。统一考试科目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普通高中学生可选择其中最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校录取总成绩。而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则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的专业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中自主选择。
这一系列的综合改革举措,将于明年6月底前公布实施。
我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亮点
计分方式
高校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自主选考的3个科目成绩组成。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学生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成绩
选考科目
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则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中自主选考
招生录取
从2017年起,本科第一批和本科第二批合并录取。而从2020年起,录取批次将被划分为提前批次、本科批次和专科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