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招录取方案
为确保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根据《2013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部分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考试招生具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录取原则
1.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优惠加分”确定每名考生总分,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
2.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荣获一、二、三等奖中之一的考生可免予文化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测试,直接录取。
3.文化水平考试(免试学生除外)、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4.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应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5.进入录取阶段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安排专业。
二、录取分数线
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满分为300分,录取分数线为127分。(如果按照高考满分750分折算,相当于录取分数线为317.5分)
三、时间安排
1.5月10日在学院招生网公布考生分数。
2.5月12日~13日对拟录取考生完成信息校验。
3.5月1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审核备案手续。
4.5月18日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纪检监察与社会监督
1.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全过程。
2.5月16日在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工作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