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黑龙江高考照顾政策十类人群
10月28日,从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了解到,该省2017年高考招生各类照顾录取对象申报工作于28日正式开始,共有十大类人群可享受高考照顾政策。若考生同时具备几项照顾条件,只能选择一项进行申报。
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省各类照顾录取政策的条件主要有,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烈士子女考生同样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此外,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
针对鄂伦春、赫哲、鄂温克等民族考生,在报考黑龙江省属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在自治县、民族区、民族乡镇且学籍在户籍所在县的高级中等学校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报考全国院校时,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其他少数民族考生,在所报黑龙江省属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降低5分投档。
黑龙江省还对立功军人子女、伤残军人子女等特殊群体给予了照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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