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备案同意,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 《实施方案》),这标志着黑龙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2018年新高一启动高考改革
方案提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基于统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21年将进行首次新高考。
不分文理科 高考3+3模式 选考6选3 总成绩750分不变
未来黑龙江高考不分文理科。在考试科目与分值上,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原综合科目考试改为在史地生政理化六科中自选三科,每科目满分百分,高考总成绩750分不变。
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成绩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组成,满分750分。
高中实行综合素质评价
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对高中学业水科目、考试类型、成绩呈现做出设计;对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领域、实施主体、档案建立、评价使用作出规定;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对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的考试内容形式等做出规定;提出依据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深化相关考试内容改革。
将逐步取消高招生录取批次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提出认真执行《黑龙江省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黑教联[2015]29号),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完善残疾考生考试辅助办法,依托有关高校开展面向残疾人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
据介绍,2018年9月1日前,黑龙江省将出台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