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高考军检时间地点

2016年湖北高考军检时间地点

2016年湖北高考军检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4日 军检点分布设置情况如下:

军检
军检包括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检测。时间安排在7月1日至4日。军检点分别设在武汉(含孝感、黄冈、咸宁、黄石、鄂州)、襄阳(含随州、十堰、神农架林区)、荆州(含宜昌、荆门、仙桃、天门、潜江)、恩施等4个大、中城市。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省军区招生办、省招办、各军检点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和市(州)招生部门共同承担。体格检查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军检费用。
参加军检的考生对象,由省招办会同省军区招生办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原则上每所院校参加军检的人数为该校招生计划数的3倍(分文理科和男女生)。对填报军校和国防生志愿,达到省本科第一批录取批次分数线、政治考核合格的男生,均可参加军检。
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军检划线规则、参加军检考生名单、军检时间地点和军检合格考生名单,并通过县(市、区)招生办及有关中学通知考生本人。省招办建立的“10639678湖北阳光招生短信服务平台”,将免费向考生发送本人参加军检提示短信。考生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参检名单。考生参加军检时需持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和《面试表》。
面试人员从军队院校、驻高校选培办和省军区系统干部中抽调,经统一编组后赴各点,共同面试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面试现场设立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面试淘汰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
军检集中组织在部队医院或地方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凡在非指定医院体检或复查的,结果一律不予认可;凡不在省招办、省军区招生办下发的参检名单之列的,一律不得参加军检,即使参加了军检,其结论也不予认可;凡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的考生,必须进行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检测,具体由各体检点专门抽调心理、精神卫生或相关人员组成心理检测科,组织实施检测。军检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统一佩带省军区招生办印制的工作证,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现场。考生在军检报到点领取《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以下简称《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并如实填写体检表“既往病史”栏,凡隐瞒自己既往病史而被军校录取(或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国防生)后退学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各军检点在组织传递、填写《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时,要注意保持表格平整和清洁,以保证有关结论扫描效果;对超出一本线未参加军检的考生,要逐人弄清原因并予以标注,以备巡视组检查核对。
军检中,面试结论和体检检查的外科、内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妇科、心理检测等项目检查结论,以及辅助检查中腹部B超、X线胸片、心电图等项目检查结论应当场告知考生本人。如不清楚以上项目检查结果或对结果有异议,考生可现场查询或提出复议申请,由监督复议组现场复议复查。对于当场不能作出结论的血常规、尿液、血清艾滋病毒抗体等检查项目,在军检结束后由省军区招办汇总交由省招办统一公布结论。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省招办将军检合格考生名单、不合格考生名单和不合格原因,通知各县市招办和中学。考生可到县市招办和中学查询,也可通过“湖北省高校招生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查询个人的具体检查结果。各军检点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所在地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市(州)招生办和承检医院各1名负责人组成。各军检点军分区(警备区)司令部负责收集参检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结论,及时汇总填写《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并按毕业中学分类整理(不能装订、不得折叠,以便扫描),将结论信息录入软件;7月5日前将数据盘、合格考生名册、不合格考生名册(注明原因)及参检考生的《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政治考核表》、《面试表》原件报送省军区招生办。
省军区招生办将所有面试、体检考生有关情况汇总审核后,于7月8日前将结论信息数据盘及合格考生的《军事职业适应性检测表》送省招生办制作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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