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江苏注册入学问题解答
江苏关于2011年普通高校注册入学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问答
1.什么是注册入学?
答:“注册入学”改革试点是我省2011年高考工作的重点之一。与统一招生录取相比,我省试行的注册入学是高校招生的一种新的录取模式。2011年在我省试行的注册入学是指考生根据院校提出的报考条件和录取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向1—2所试点院校提交注册申请;院校根据考生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及中等教育阶段的学习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在一定计划范围内,根据院校招生章程,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考生在拟录院校中,根据实际,最终选择确定1所就读学校的录取模式。
2.我省为什么要在高职院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
答: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关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为积极探索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模式,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建立健全有利于专门人才、创新人才选拔的多元录取机制,正确引导基础教育的发展方向,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快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评价体系。结合我省中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趋势,2011年我省在部分高职院校试行注册入学,并力争通过几年的实践和完善,逐步在高职(专科)院校全面实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生以中等教育阶段在校学习成绩、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论等直接申请注册入学的招生录取模式。
3.注册入学与统一录取形式有何不同?
答:统一录取模式下,考生符合多个院校投档条件时,考生的档案只能投放到一所院校,由院校根据其招生章程公布的规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而注册入学录取方式则是考生和院校实行“双向选择”。考生可以同时申请注册两所学校,省教育考试院将考生档案同时投放给考生所申请的两所院校,两所院校同时审阅考生档案,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取的专业。如考生同时被两所院校预录取,则由考生从两所院校中选择一所进行确认,考生最终确认的院校就是该考生被录取的学校。
4.哪些院校和专业可以参加注册入学试点?
答:2011年,省内办学行为规范、培养质量较高、社会认可度较高的民办高职院校根据自愿的原则,申请参加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经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共有26所院校进行注册入学试点。其中,民办23所,公办3所[具体院校名单,考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查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完善,试点范围将会逐步扩大。
5.注册入学院校的招生计划是怎样确定的?
答:凡经批准实行注册入学的试点院校,由院校根据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对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情况,自主、科学、合理地确定招生规模,并经省教育厅核定后,省教育考试院按院校汇总分专业招生计划后统一对社会公布。院校只能在核准公布的计划范围内招生。
6.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制定招生章程的依据是什么?
答:注册入学试点院校主要依据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招生章程。招生章程报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26所试点注册入学院校的招生章程已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http://www.jseea.cn)上公布,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不得擅自更改。
7.哪些对象可以通过注册方式进入高职院校学习?
答:对于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首先在文科类、理科类专业中进行试点,凡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纯体育、艺术类的考生,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可选择参加文科类或理科类的专业的注册申请。对申请注册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需要符合各院校提出的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的要求。
8.注册入学是否意味着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
答:注册入学并不是对考生学业成绩没有要求,而是省里不再划定统一的录取分数线,改由招生院校根据其专业设置、学科特点、培养要求以及往年录取情况等,对考生的学业成绩提出多样化选才要求。其中,对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未被统一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院校应对其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提出要求,达到院校要求的考生方可申请注册入学。因此,注册入学实现了院校和学生之间“各取所需”“双向选择”,不等于不要入学门槛,更不等于降低生源质量,这项改革是进一步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的积极尝试。
9.申请注册入学的考生是否要求参加体检?
答:申请注册入学的普高学生均须参加由县级(含)以上招办和卫生部门组织实施的高考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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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注册入学包括哪些流程?
答: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进行,每轮均包含以下三个过程:
一是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同时可向两所院校提出注册申请。
二是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规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考生。
三是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的考生,须选择确认最终拟被录取的院校。考生确认预录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已完成招生计划。
11.注册入学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答: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28日起,开放注册入学管理平台,考生可随时登录平台查询注册入学试点院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要求等相关信息。面向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注册入学工作,在高职(专科)统一录取批次结束后进行,具体注册时间安排如下:
轮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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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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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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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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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
8月19—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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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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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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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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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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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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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进行阅档、审核、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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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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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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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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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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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审核各院校预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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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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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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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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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
8月25—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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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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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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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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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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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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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进行阅档、审核、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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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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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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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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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审核各院校预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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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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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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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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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
8月28—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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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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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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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提交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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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
|
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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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进行阅档、审核、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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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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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审核确定预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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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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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审核各院校预录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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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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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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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网上确认拟录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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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册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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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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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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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打印名册,办理录取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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