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7年高考体育类录取投档办法
录取
各招生院校的录取原则、办法须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以《招生章程》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一)投档规则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满足等级,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高校提出的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不大于招生计划数的105%),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投档。
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将省控线上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排序,逐个检索每个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只要被检索的8所或10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并负责对退档考生的解释工作。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上述过程完成后,无论档案是否投出,均视为该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院校志愿投档机会。如考生档案被投到某所院校后因故被退档,也不再被补投到平行院校志愿的其他院校。
平行院校志愿的同分考生投档顺序:在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仍相同,则再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以上规则排序后,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志愿全部投档。
(二)录取办法
招生高校对进档考生,根据其《招生章程》中预先确定的录取规则和标准以及有关招生政策,自主、择优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江苏省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意见执行。
提示:更多江苏高考信息 江苏各大学2017高考录取分数线、投档线、高考录取结果查询信息请进入江苏高校栏目(http://www.gaokaoluqufenshuxian.com/jiangsugaoxiao/)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