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江苏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2017年江苏高考加分照顾政策

一、可申请享受加分照顾的考生有:

烈士子女,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的少数民族考生,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二、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可申请享受优先录取的考生有: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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