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设置及说明
1.本招生来源计划分为六个科类,即文史、理工农医、文科体育、理科体育、文科艺术、理科艺术类。其中:文史、理工农医类为七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特殊类型招生批(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第一批A段、本科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第一批B段;第二批A段、第二批B段;第三批;专科(高职)批A段、专科(高职)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专科(高职)批B段;独立学院(民办)专科(高职)批。文科体育、理科体育类为五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第二批A段;第三批;专科(高职)批;独立院校(民办)专科(高职)批。文科艺术、理科艺术类为五个录取批次,即提前批(含面向全国招生的艺术院校和专业);第一批A段(在我省有明确招生计划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第二批A段(独立学院、民办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院校、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专科(高职)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专科(高职)批A段(独立学院(民办)及普通高等专科(高职)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艺术类专科专业)。
2.在文史、理工农医类第一批A段录取学校中,包括“985工程”、“211工程”、全国重点大学、部分一般院校的重点专业以及省属院校的师范类专业。
3.为便于重点高校以及参加我省第一批录取的普通本科高校对自主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文艺特长生的考生录取,我省在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之间设置了特殊类型招生批次(部分普通本科学校招收的高水平运动专业),在本书中招生计划人数体现为零,具体计划由学校自主决定。凡已取得学校测试合格并且在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过的考生,填报此批次的一个院校志愿和专业。
4.部分院校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教学班及软件工程专业、定向、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计划,列入相应批次的B段录取,与校本部执行相同最低控制线,并只录取有志愿考生。如果生源不足时,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5.纳入普通高校招生序列的民办高校本、专科(高职)以及普通高校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的独立学院招生计划,均是国家正式下达的生源计划,其中,西交利物浦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参加我省第一批A段批次录取(试点);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分校、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为民办或独立学院,参加我省第二批A段录取(试点)。
6.在专业名称和招生计划数字之间所标出的数字,是指该专业的每学年收费标准。除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的师范专业、军事、武警以及特殊专业免收学费外,其他专业均收学费。
7.学校的《招生章程》从招生条件、体检标准、录取程序和原则等方面对社会和考生均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和承诺。本计划在办学地点、授课语种、体检标准、专业培养、学费标准方面等如与《招生章程》不符,以各学校《招生章程》为准。《招生章程》可在所报学校网站上查询,考生和家长如有不明之处,可与学校取得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