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高考志愿填报网系统(含征集志愿)
2015辽宁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将于2015年6月16日开通,考生可根据今年的招生计划提前进行高考志愿预报,高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正式填报、调整和确认,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将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标注提醒并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www.lnzsks.com)公布。从2015年6月16日开始到志愿填报截止,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均有效。
高考成绩公布前,网报系统每天8:00——17:00开放,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志愿填报截止当天外),网报系统每天6:00——23:00开放。
考生最终确认保存的志愿,或者网报截止后系统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考生的最终高考志愿,不能再进行改动,将作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
建议考生尽早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熟悉相关操作。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高考志愿,视为自愿放弃高考录取资格。
四、各阶段“征集志愿”时间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第一批外的录取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考生可在各阶段填报“征集志愿”开始时间提前2小时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网址为http://gkzy.lnzsks.com)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查询“征集志愿”计划情况,通过志愿网报系统验证本人是否有资格填报“征集志愿”。
有“征集志愿”填报资格(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自愿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已经填报了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有关志愿、经审核符合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报考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方可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征集志愿”计划中,各院校(专业)的报考资格、语种、学制、学费和其它相关要求,请查阅《辽宁招生考试》杂志和各高校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安排如下:
1、普通类
(1)7月15日8:00-12:00,填报本科提前批次院校“征集志愿”
(2)7月21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一批A段院校“征集志愿”
(3)7月27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一批B段院校“征集志愿”
(4)7月28日8:00—11:00,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
(5)8月2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二批院校“征集志愿”
(6)8月7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
(7)8月9日8:00-12:00,填报本科第三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8)8月14日8:00-12:00,填报专科(高职)院校第一次“征集志愿”
(9)8月17日8:00-12:00,填报专科(高职)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
2、艺术类
(1)7月21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第二批“征集志愿”
(2)7月29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本科第三批“征集志愿”
(3)8月8日8:00-12:00,填报艺术类专科批次“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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