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招生考试之窗志愿填报系统16日开通
辽宁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16日开通 填报规定一定要看 2015辽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
2015年,辽宁省普通高考志愿实行网上填报的方式(含“征集志愿”),为有利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近日,省招考部门在其官网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高考志愿填报时间
我省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将于6月16日开通,考生可根据今年的招生计划提前进行高考志愿预报,高考成绩发布后,再进行正式填报、调整和确认,志愿填报截止时间将在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标注提醒并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为www.lnzsks.com)公布。从2015年6月16日开始到志愿填报截止,考生在我省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均有效。
高考成绩公布前,网报系统每天8:00—17:00开放,高考成绩公布后(除志愿填报截止当天外),网报系统每天6:00—23:00开放。
(考生最终确认保存的志愿,或者网报截止后系统保存的志愿内容视为考生的最终高考志愿,不能再进行改动,将作为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
建议考生尽早登录网上填报志愿系统,熟悉相关操作。)
填报志愿政策规定
第一阶段录取志愿设置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
2.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第一批包括“211”工程院校、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管理的普通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1个院校志愿;第二批包括其他普通本科院校、艺术类本科院校和经省招考委批准的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第三批包括本科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第四批包括高职(专科)院校,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除第一批录取院校外,其他艺术类各批次录取院校剩余计划向社会公布,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3.体育类专业招生:本科第一批、第二批和高职(专科)批次设3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批次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批次的所有学校,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下同);本科第三批设2个有序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每个院校设2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只设1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高水平运动队只设1个专业志愿)。只有经招生院校选拔考核合格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集中公示的自主选拔入选考生、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试点学院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才能选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艺术特长生招生投档工作在本科第一批A段投档前进行。
自主选拔、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投档工作在有关试点高校所在批次(段)投档前进行。
5.2015年,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次招生,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招生规定、要求、条件等,符合有关高校报考条件(或者已经获得有关高校报考资格)的考生可自愿填报有关高校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6.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项计划第一阶段投档录取工作安排在我省普通类本科第一批B段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之后,普通类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投档工作开始之前进行。
7.普通高校在辽宁省招收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设录取批次,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置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二批结束后,本科三批开始前进行。
“征集志愿”阶段志愿设置
我省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第一批的其他录取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http://www.lnzsks.com/)。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规定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征集志愿”设置如下:
1.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次安排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提前批设一个有序的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2.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的第一次“征集志愿”和第二次“征集志愿”,均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3.艺术类“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各批次设一个院校志愿和批次服从志愿,院校志愿中设4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4.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征集志愿”采用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设3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
志愿兼报有关限制及注意事项
因录取时间重叠,有些志愿不能兼报,具体如下:
(1)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不能兼报。
(2)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与本科第一批B段的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院校志愿不能兼报。
(3)考生填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不能兼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及“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
(4)考生填报艺术类本科院校(专业)志愿或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
(5)考生填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各批次志愿及“征集志愿”、体育类本科第一批院校(专业)志愿、普通类专科提前批志愿、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集志愿”。
(6)考生填报艺术类专科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三批的“征集志愿”。
(7)考生填报辽宁省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志愿,不得兼报普通类本科第一批B段“征集志愿”。
(8)考生填报普通类本科第二批志愿,不得兼报艺术类本科第三批的“征集志愿”。
志愿关联性事项
(1)考生须将本人所填报的自主(含试点学院)招生院校志愿填报在自主(试点学院)招生院校所在批次(段)平行志愿的A志愿。
(2)选报自主招生(艺特、试点学院、高水平运动队)志愿必须是自主选拔入选考生、艺术特长生合格考生、试点学院入选考生、已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考生。
(3)艺术类考生应在相应类别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报考对应类别专业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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