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内蒙古高考本科提前B批志愿填报

2014内蒙古高考本科提前B批志愿填报

2014内蒙古高考本科提前B批志愿填报系统请进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网站

2014内蒙古高考本科提前B批网上填报志愿公告

现将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志愿的批次及条件:  

1、批次:本科提前B批     科类: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   

条件: 考生状态为自由可投,投档分(即总分加照顾分,以下涉及的分数如无特别说明均指投档分)须达到本科二批相应科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贫困地区专项计划的考生还须符合《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是农村户籍考生;报考农村自主选拔的考生须获得农村自主选拔录取资格。

2014内蒙古本科提前B批院校投档控制批次线

http://www.gaokaoluqufenshuxian.com/neimenggugaoxiao/2014/0711/26604.html 

本科提前B批有些院校明确要求必须达到相应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填报,请考生注意查阅招生计划说明和招生院校发布的招生章程等相关招生要求。各院校报考分数要求见网报前公布的《2014年本科提前B批院校投档最低控制批次线》。 

 

二、网报志愿时间及公开的信息:   

 

1、7月11日凌晨开始填报志愿;9:00未填报志愿的不允许再填报志愿,也不允许删除志愿,考生只可以修改志愿;9:00时投档分在600分(含)以上的考生结束本次填报志愿,10:00所有考生填报志愿结束。

 

未完成计划11日下午征集志愿,具体时间随时关注网报专栏届时发布的最新公告。  

 

2、全程提供动态排名。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后,直到网报志愿结束前,都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按投档分的动态排名,还可以实时查看自己在所报院校第一专业的投档分和实考分动态排名以及报考该专业所有和考生本人投档分和实考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含本人)(第一专业动态排名只为投档分在院校投档线上考生提供;如果不显示专业排名即意味着该考生排在院校当前投档线以下)。按自主选拔填报志愿的考生,可实时查看所报院校当前投档线。  

 

3、8:00时,发布第一次网报志愿统计信息。统计信息包括:按科类分院校计划数、预计1:1投档最低分、投档比例、预计投档最低分、应投档人数、当前已报考人数及缺档人数;点击该院校名称,可以看到该院校各专业的计划数、投档线上预计1:1录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档比例投档线上已报人数、学费、专业备注等信息;点击已报人数,显示所有报考该院校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列的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投档分数、实考分、民族及专业志愿等信息。   

 

三、本次网上填报志愿方式及流程  

1、查询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章程。考生应阅读《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及《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章程》相关内容,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选择所报院校及专业,并记录好院校代号及专业代号。  

2、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平台填报志愿。登录《准考证》上打印的“考生服务平台暨网上填报志愿网址”,按要求进行网报志愿, 并查看动态排名;在网上填报志愿专栏查看网报志愿阶段统计信息以及最新公布的其他信息。   

3、考生须通过经常点击相应的按钮查看实时动态排名和分阶段统计信息,并结合本人情况、院校录取规则和专业要求等信息决定是否修改志愿。在本分数段填报志愿截止前,考生可以随时修改志愿,直到满意为止。  

4、考生网报志愿过程中,可自愿到所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考生在网报志愿截止时间前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网上填报志愿确认信息表》。打印后本次填报的志愿信息将不能修改;不打印的以最终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为准。  

5、网上填报志愿全部结束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立即投档并公布网报志愿最后统计结果。  

四、注意事项:   

1、符合下表所列院校农村自主选拔录取条件、欲参加这些院校农村自主选拔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本次按自主选拔入口进入填报志愿,否则视为放弃,若拟填报的专业不在我区所公布的专业范围内则填报“其他专业”,代码为“QT”。按自主选拔录取填报的志愿,不参与一般痛考生的排名统计,按院校相关规定单独投档,院校按照相关规定单独录取,不占用我区已公布招生计划。其他自主选拔、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不在本次填报志愿。

020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189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98 厦门大学

025 中央财经大学

199 北京理工大学

300 山东大学

035 西南财经大学

203 南京理工大学

303 天津大学

061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37 西南交通大学

305 武汉大学

066 华中农业大学

243 北京交通大学

307 北京师范大学

071 西南大学

253 武汉理工大学

308 复旦大学

073 中国农业大学

269 中国传媒大学

309 同济大学

074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78 长安大学

312 中南大学

082 北京林业大学

279 中山大学

320 陕西师范大学

083 东北林业大学

281 北京语言大学

321 东北师范大学

107 哈尔滨工业大学

282 南京大学

324 华中师范大学

117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83 东南大学

327 苏州大学

131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

284 大连理工大学

328 华中科技大学

134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288 江南大学

399 北京中医药大学

144 河海大学

290 重庆大学

410 哈尔滨工程大学

148 中国海洋大学

291 东北大学

439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60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94 清华大学

463 中国矿业大学

162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296 兰州大学

525 北京工业大学

170 北京科技大学

297 吉林大学

K04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

 

2、对于区内院校,如果一个院校既设置了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又设置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为了保证网报实时排名的准确性,特将这些院校的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院校代码重新编码,专业代码不做变更,填报这些院校的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时须使用如下新编的院校代码。

代码

院校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91A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70

旅游管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91A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69

新闻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91A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68

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91A

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

71

俄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6F

内蒙古科技大学

78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6F

内蒙古科技大学

81

自动化(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C

内蒙古工业大学

A9

自动化(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C

内蒙古工业大学

CA

通信工程(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C

内蒙古工业大学

C4

金融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C

内蒙古工业大学

C9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C

内蒙古工业大学

D9

能源与动力工程(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A

内蒙古农业大学

93

农业水利工程(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D

内蒙古医科大学

28

中医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D

内蒙古医科大学

30

药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1

学前教育(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7

社会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A

电子商务(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5

旅游管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6

政治学与行政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9

工商管理(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1

经济学(金融)(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3

电子信息工程(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4

环境科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6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5B

内蒙古师范大学

F7

教育技术学(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6A

内蒙古民族大学

67

药物制剂(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76A

内蒙古民族大学

33

英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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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志愿期间,院校根据生源情况等原因调整招生计划、投档比例或相关专业说明将在网报系统和“2014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显示或发布相关信息。凡在网报系统和“2014年高考填报志愿专栏” 中显示和发布的信息视为已告知考生。

4、网报志愿结束后按公布的投档比例进行投档。院校在投档范围内录取考生,若因退档未完成招生计划,按1:1顺延投档,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下次网上征集志愿。 

5、提供的实时排名仅供参考。院校录取已投档考生时,除了取决考生的分数外还可能对要录取的考生有其它要求,考生必须认真研读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以及其中的录取规则。填报“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专业排名和院校录取规则下的录取结果基本吻合;填报“招生计划数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的院校,处于1:1以外的考生,以及填报采用其它录取规则院校的考生,请慎重参考专业动态排名信息。 

6、为确保考生信息安全,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不要将自己的密码透露给他人,考生因自己泄露密码或密码被盗取造成损失责任自负。准备补习的学生要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办理不再网报志愿的手续,这样别人即使有了密码也无法非法填报志愿。

7、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志愿。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已填报的志愿;录取时,任何招生院校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志愿为由退档。凡是通过网上填报志愿已被录取但未到学校报到的考生,其信息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8、要求学校报名考生在学校填报志愿,招办报名考生在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考生服务中心填报志愿。考生千万不要听信任何非法盈利机构或个人,只要给他们花钱就能保证报上什么学校、什么专业,而且保证录取;网报志愿操作简单、过程透明、公正,没有任何暗箱操作的余地,那些非法机构和个人之所以说网报志愿多么神秘、复杂都是乘机非法获利。  

9、考生须在填报志愿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期不填报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填报志愿的权利。  

10、高考报名时区外务工人员子女信息项选填了“是”的,且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参加高考报考高职(高专)专业承诺书》的考生,不符合参加本次填报志愿要求。

11、网上填报志愿期间,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当地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反映,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值班受理考生咨询,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通过RTX联系。  

12、本公告要求若与相关文件要求不一致,以本公告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安排》和《2014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填报志愿实施办法》等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