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青海专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2011青海专科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2011年青海省专科批次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从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8月8日至10日,省招办进行了艺术类专科,公安类专科,专科(一批、二批)中的民族班、预科班及藏汉、蒙汉双语班的招生录取。
  
  8月11日起将依次进行专科第一批、第二批的录取工作。专科第一批院校108所,计划招生2854人(其中,文科983人,理科1871人);专科第二批院校293所,计划招生9809人(其中,文科3395人,理科6414人)。今年我省在专科第一、第二批次的投档录取中分别继续进行平行志愿,之后专科第一批、第二批同时进行复征志愿的改革试点。
  
  “平行志愿”是指在规定的录取批次中,考生可以填报若干个院校志愿,无论哪一个志愿录取,对录取院校、考生均为第一志愿。平行志愿设置为:一专、二专各有5所平行志愿院校。平行志愿排列顺序为A、B、C、D、E,每所院校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复征志愿分为一批专科和二批专科,由考生根据自己的考分并按照一、二批专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要求分别填报。复征志愿分为一、二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4个专业志愿。复征志愿不按“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而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和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时按照考生类别、考试分类、计划形式、考生志愿、投档成绩(文化课分数加政策照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在录取投档时,考生位次按照投档总分由高到低排列,总分相同时,对文史类按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按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单科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D、E志愿时,只要被检索的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其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总分与单科分数全部相同的,属并列位次。
  
  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进行三次模拟投档。省招办根据第三次模拟投档确定的各院校投档比例和投档人数进行正式投档。因志愿人数不足或志愿满额但因院校退档而造成的计划缺额,采取复征志愿投档录取。一专、二专的复征志愿在二专平行志愿投档结束后进行,8月19日8:30前青海招考信息网将公布投档未满额院校及专业和分数段,对于一专、二专平行志愿未被录取并显示“自由可投”的考生,于19日至20日到考区招办核实“自由可投”状况考生名单并填报复征志愿,22日开始复征志愿投档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