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7年起四所高校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上海2017年起四所高校高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使用办法

上海市教委官微消息,今天上午,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和华东师范大学联合公布自2017年起4校对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使用办法。自2017年起,四校在“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下,重点参考使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分别将在 “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和高水平运动队”、“校园开放日”和“秋季招生”中使用。

2014年,上海市被确定为全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并建立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今天下午,四所高校均在招生办网站发布了“使用办法”。据了解,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和“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据复旦大学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中,复旦大学将以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基本信息作为专家评审材料,学生不再单独向复旦提供综合评价材料,专家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评审,相关评审信息还将在面试时作为参考材料使用。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全程接受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而上海交通大学招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上交不会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量化打分,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解读是将考生放在其所处环境与背景中进行综合的判断。对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亮点”不多,甚至有“污点”(犯过错误)的考生同样如此。同样的“亮点”对于身处不同环境的考生而言,价值是截然不同的,而考生所犯的“错误”也要放在背景中进行具体的分析。因此对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希望考生们不要过多纠结于所谓“加分项”与“扣分项”,而应跳出“分数”,聚焦于做最好的自己。

同济大学招生办主任廖宗廷表示,上海高考改革方案“两依据、一参考”,切实推动了中学的素质教育,打破了文理分科的界限,提升了中学生凭借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规划、选择学科专业和发展目标的意识。为此,高校可在“两依据”的基础上,通过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全面了解学生兴趣与特长,考其所长、考其所好,变以往单一的“结果评价”为“过程评价+结果”的评价体系。高校以此更能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表现,有利于选拔与高校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相符合的学生,由此也将推动高校教育教学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改革。

华东师范大学对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将通过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作为学校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和校测的重要参考依据。学校将根据当年综合评价招生政策要求,在资格初审阶段,主要查看考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在校测阶段,考生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将作为校测面试的重要参考依据。在普通高考录取环节,学校在严格按照当年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专业录取原则的前提下,将把考生的综合素质纪实报告内容作为专业调剂录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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