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2018年普通高校春考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问题解答
关于上海2018年普通高校春考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问题解答
 
  高考录取分数线网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获悉,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问答已经发布,详情如下:
 
  1.问:2018年本市春季考试招生安排有哪些特点?
 
  答:春季考试招生是上海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招生模式很好地体现了院校的办学特色、也充分尊重了考生的专业志愿。参与2018年春考招生的23所院校均为市属本科院校,所招生的60个专业为学校的国家级特色专业或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
 
  2.问:什么时候可以填报志愿?填报资格是什么?
 
  答:考生的春考(语文、数学、外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必须达到本市公布的春考招生志愿填报最低成绩控制线(266分),才可以填报春考志愿。
 
  具有春考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于规定时间(2月27日9:00-23:00、2月28日8:00-16:00)内,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上填报春考志愿。
 
  3.问:可以填报几个志愿?
 
  答:每名具有春考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最多可以填报两个专业志愿,这两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所院校的两个专业,也可以是两所院校的各一个专业。投档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以招生专业为投档单位,采用“一档两投”的方式,将考生投档到所填报院校。
 
  4.问:如何进行填报志愿操作?
 
  答: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具体填报流程详见公告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将于2月27日9:00开始。
 
  考生如需增减志愿或变更原填报的志愿顺序,可在规定的填报时间内,再次登录系统修改志愿。填报系统将在2月28日16:00关闭,不再提供志愿填报或修改操作。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如遇到操作问题,可在填报时间内(2月27日9:00-23:00,2月28日8:00-16:00)内通过填报系统界面中的咨询QQ号进行在线咨询,也可拨打电话021-35367070进行咨询。
 
  5.问:已参加2018年春季考试并具备志愿填报资格的考生是否可以放弃春季考试志愿填报?是否会影响后续报考?
 
  答:可以放弃填报。考生若自愿放弃春季考试志愿填报,可不参加2月27日-28日的网上志愿填报,即视为放弃春季考试录取,后续仍可参加本人已报考的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各类别考试。
 
  6.问:招生院校各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是怎样划定的?
 
  答:待春考志愿填报结束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考生信息投档至所填报院校。各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填报志愿考生成绩及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相应比例划定自主测试资格线。
 
  根据市教委文件规定,各院校确定自主测试资格线应遵守以下原则:即公办院校通知参加自主测试的考生数不得超过公布计划数的2倍,民办院校通知参加自主测试的考生数不得超过公布计划数的3倍。
 
  7.问:2018年春季考试招生院校自主测试的日程安排如何?
 
  答:3月1日,各招生院校在本校网站公布自主测试资格线、测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成绩只有达到所填报院校招生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才具备参加院校自主测试的资格。
 
  3月1日-2日,具备参加校测资格的考生登录相关院校网站,按院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和方式,选择自主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
 
  3月10日-11日,招生院校进行自主测试。
 
  3月14日,各招生院校公布自主测试成绩并开始录取。
 
  8.问:若考生成绩同时达到两个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可否参加两个专业的院校自主测试?
 
  答:若考生同时达到了所报考的两个专业的自主测试资格线,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自主测试时间,参加两所院校(或同一院校的两个专业)组织的自主测试。
 
  9.问:招生院校如何确定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
 
  答:各试点院校根据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和院校自主测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确定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公示数的比例不超过各校公布计划数的50%,具体比例由各校自行确定。
 
  3月15日-21日,招生院校按规定在学校网站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和候补录取考生名单。请考生及时查看报考院校网站的相关信息,以免错过确认录取的时间。
 
  10.问:已被春季考试招生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如何进行录取确认?
 
  答:3月22日上午9:00-12:00,已被招生院校公示的预录取考生,须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原件到招生院校确认录取。考生若同时被所填报的两个院校专业预录取,可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确认录取。
 
  11.问:已被春季考试招生院校候补录取的考生如何进行录取确认?
 
  答:已被招生院校公示的候补录取资格考生,须在3月22日规定时间内携带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原件到院校进行候补资格确认(注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不一定会被录取。只有当院校在预录取确认后仍有缺额计划时,院校才会按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依次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
 
  3月22日下午15:00后,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预录取已经确认候补资格的考生。
 
  3月23日上午9:00-12:00,被预录取的候补资格考生凭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原件到院校进行录取确认。
 
  12.问:若考生同时获得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资格,当考生选择候补资格进行确认而未被录取时,可否回到原预录取专业进行录取确认?
 
  答:可以。
 
  13.问:考生如果被春招预录取了,是否还能参加统一高考?
 
  答:不能。根据市教委规定,预录取考生(含列入候补资格名单并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院校确认录取,一律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院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14.问:应届高三学生参加春季考试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什么要求?
 
  答:根据市教委规定,应届高三学生须取得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全部合格成绩,才能按要求报名参加春季考试招生录取。
 

  未能取得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的全部合格成绩的应届高三学生可参加春季考试预报名和考试,若被春季考试招生院校预录取,还须在2018年4月的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补考中补齐合格成绩,才能最终被相关院校录取;如仍未能取得合格成绩,则取消其春季考试预录取资格,满足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此类考生仍可参加2018年统一高考。 

 

提示:更多上海高考信息 上海各大学2018高考录取分数线、投档线、高考录取结果查询信息请进入上海高校栏目(http://www.gaokaoluqufenshuxian.com/shanghaigaoxiao/)查看。

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