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的说明
山西省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有关说明
山西省2016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山西警察学院等五所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时间提前至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之前(6月9-30日)。
一、政审工作有关内容
政审内容包括考生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和公共道德情况等。
二、政审工作有关程序
1.高考结束后,志愿报考公安院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察学院、山西警察学院等五所院校,不含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国防生和司法警察院校)的考生,从6月9日起可以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下载并自行打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此表必须用A4纸正反面打印),在政审表正面相关栏目如实完整填写考生基本情况(不得涂改),并带身份证、准考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政审,申请政审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公安派出所核对考生户籍资料后,应予受理。由公安派出所严格按照表中项目内容和填表说明进行政审,政审完成后,由负责考生政审的派出所按要求逐级上报,不得交与考生。
山西省公安院校招生面试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点击下载: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
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审表
报考院校: 准考证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曾用名 民族 籍贯 毕业院校
家庭住址
市 县(市、区) 乡(街)
(从中学填起)
考生本人简历
主要社会关系
考生家庭成员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考生本人情况及主要社会情况 政审内容 政审结论 政审人
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者近
五年受过治安处罚
是否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
是否受过开除学籍、团籍或者党籍纪律处分,或者
近三年受过记过以上纪律处分
是否参加过“法轮功”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组织,或
者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
是否有过吸毒史
直系亲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是否有被处死刑或者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直系关属和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中是否有正在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法轮功”等邪教和其非法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是否有其他不宜录取的情形
审查单位意见
(单位盖章)
领导签字: 二0一六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此表正面由考生本人填写,反面由县级公安机关填写,填表内容不得涂改;
2、考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完成政审后报请分管局领导签字,加盖县级公安机关公章;
3、各县公安局将考生政审表于7月1日中午12:00前上报市公安局政治部。各市公安局政治部将本市参加政审的考生分院校汇总名单(注明政审情况),于7月6日18:00前连同政审表原件送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训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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