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高考改革2018年入学高一新生开始实施
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实施
作为我省新高考改革的重要举措,昨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
《四川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规定我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与等级性考试。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考什么?
合格性考试考14门
等级性考试自选3门
《实施办法》指出,设置合格性考试,主要是帮助学生打好基础,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因此,设置14门科目,分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各科目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范围内。
而设置等级性考试,主要是引导学生发挥个性和特长,为高校选拔学生提供依据。因此,考试科目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考试内容限定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必修内容和选修Ⅰ的内容范围内。
怎么考?
2科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
4科另设实验操作测试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书面笔试方式,各科目考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含听力考试。
信息技术、通用技术2门科目采用无纸化机考方式,满分100分。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4门科目另设实验(实践)操作测试。
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采取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
有什么用?
等级性考试成绩
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以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学生等级性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具体办法将另行制定。
有何变化?
学生对考试科目有选择权
高校提前公布科目要求
学生对考试科目有自主选择权,是本次改革最大的不同。《实施办法》指出,等级性考试科目,可由学生在完成必修内容的学习,对自己的兴趣和优势有一定了解后,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3门学习。为了便于选考,高校要在学生选择考试科目前,公布对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具体要求,使学生有充足的时间做出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补考。等级性考试每门科目只提供一次考试机会。
如何看成绩?
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两种
等级性考试以等级呈现
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照实际参加当次考试学生总数(成绩为零分的学生除外)的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5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E五等。其中A等级约占15%,B等级约占30%,C等级约占30%,D等级20%左右,E等级不高于5%。
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呈现成绩打破了只用百分制评价学生、评价教育质量的做法,淡化了分分计较,学生可以利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学习一些新的、自己感兴趣的知识和技能。
《实施办法》规定,3门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级呈现,其他科目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教学要求,合格即可,避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分为五等,规定了每个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保证成绩的区分度和可比性,便于评价和招生录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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