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办法
高考录取分数线网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川招考委〔2017〕56号)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细则〉的通知》(川教考院〔2017〕165号)规定,为加强对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本类统考)工作的管理,保证考试质量,本类统考将按照统一设置考点、统一评分标准、统一考试计分的原则组织实施。报考省内外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只报考单独招生的运动训练及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除外)的考生,均须参加本类统考。
一、招生院校
2018年省内外招生院校、专业及代码、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办学性质及其它要求等详见四川省《招生考试报》2018年招生计划合订本。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符合本年度普通高校报名资格和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名须知
考生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和专业考试报名两次进行,均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一)文化考试报名
文化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和网上缴费3个阶段。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凭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于2017年10月10日至14日12:00,自行登录各市州招考办指定的网址,按报名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输入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以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为准。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个人信息。
2.报考普通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简称体育单招)的考生,必须在2017年10月10日至14日参加四川省2018年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才能参加招生院校的报名考试。此类考生可同时兼报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专业,但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的文化统考和我省2018年体育类专业统考。有关体育单招院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文化考试的规定见各院校招生简章。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届高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由所在学校组织或持所在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往届生持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的证明于2017年10月17日至19日17:00到县(市、区)招考办或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1)确认时,考生本人须认真核对网报信息,并对核实无误的信息进行签名确认,同时签订《考生报名考试诚信承诺书》。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其报名无效。
(2)县(市、区)招考办使用身份验证系统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核对并校准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比对考生面颊和身份证照片,为考生现场拍照;随后采集考生左右手拇指指纹(若任一拇指指纹无法采集,则采集左右手食指指纹,以此类推)。信息采集完成后,县(市、区)招考办打印“考生信息核对表”,交考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无误后,签发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体育类专业招生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仔细核对报考证上打印的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清晰,报考证是否由县(市、区)招考办盖章并塑封。如果发现有误,应立即要求县(市、区)招考办予以更改,否则将会影响考生的专业考试。
(3)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能代办,过时不再补办。
4.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应于2017年10月21日至23日17:00登录报名网址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的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
(二)专业考试报名
专业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打印准考证3个阶段。
1.考生于2017年11月1日至4日17:00自行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按网上提示完成专业考试报名考试费的缴费操作。网上缴费过程中,须仔细核对缴费信息中的收款单位名称(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支付金额、报考专业等内容是否正确,记下缴费订单号并确认缴费已经成功。网报截止时仍未缴费的报考无效。
3.考生在完成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3月27日至4月10日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根据提示打印本人的专业准考证。
为保护本人的切身利益,请妥善保管好各阶段报名的登陆密码。未办理艺术体育类文化考试、专业考试报名及缴费手续的考生,不得参加体育类专业考试及录取。
四、专业考试
(一)考试地点:体育专业考试集中在成都体育学院进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
(二)考试项目:
1.身体素质三项必考: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
2.专项技术在以下项目中任选一项:200米跑、400米跑、800米跑、1500米跑、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体操、足球、篮球、排球、武术(套路)、游泳、艺术体操(女)、健美操、乒乓球。
(三)考试项目分值: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三项满分为60分(各单项满分均为20分),专项技术满分为40分。凡专项技术考试成绩(田径、游泳除外)达到34分以上(含34分)的考生均须参加由考点组织的复试,其成绩以复试为准,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专项技术成绩无效。
(四)考试评分标准:身体素质和专项技术考试均按川招考委〔2014〕56号文修订后的专业考试的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生可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阅)。
(五)考生应按专业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原件和专业准考证提前到达考点,通过指纹验证系统后参加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考点《考生须知》。
(六)考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广元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阿坝州、甘孜州、成都市、攀枝花市、德阳市、绵阳市的考生,2018年4月1日到考点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2日至5日考试。
第二批: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眉山市、资阳市、凉山州、自贡市、泸州市、遂宁市、内江市的考生,2018年4月6日报到,领取《考生手册》,4月7日至10日考试。
(七)我省体育专业考试实行电子计时和电子测距,身体素质测试项目立定三级跳远的试跳和原地推铅球的试投次数统一规定为两次,专项技术中的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6项的试跳(投)次数为三次,均取最佳一次成绩作为考试成绩。
(八)考试期间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安排(详见专业准考证)。每项考试三次点名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该项考试资格。对于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以及各种违规行为的考生,考务办公室将报送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九条、《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认定为考试作弊的考生将取消当次报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各阶段、各科成绩,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等严重作弊行为的考生,将报请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考处罚。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百八十四条的行为,考务办公室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五、通知和查询专业成绩
我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成绩由省教育考试院传送到各市州招考办,考生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于2018年4月24日至25日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领取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单。
对专业成绩有疑问需查询的考生一律在2018年4月26日至27日17:00,凭报考证和专业准考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办理查分登记,逾期不再办理。查分结果由四川省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通知考生。
六、文化考试
报考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本科和高职(专科)的考生,应按规定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体育类专业无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计划,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高校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命题的文化考试。
七、填报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报体育类专业本科、高职(专科)层次志愿。
志愿填报的时间及办法将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招生考试报》向社会公告。
八、政考、体检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健康检查,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按普通高校招生的有关规定统一办理。
九、其它事项
报考体育单独招生(本科层次的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请按国家体育总局及报考学校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名、考试。
四川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试考务办公室设在成都体育学院招生工作处。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体院路2号邮编:610041电话:(028)85090713
注:本简介未尽事宜,按我省年度招生工作实施规定执行。
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考务办公室
2017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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