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区内高职专科补录征集志愿填报说明

2016年新疆区内高职专科补录征集志愿填报说明

根据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自治区招办将于9月26日北京时间18时至27日北京时间16时,对未录取的考生,组织进行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及三校高职批次补录征集志愿。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考生在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前,应登录新疆招生网,查询本人录取结果,已录取考生无须再填报征集志愿。补录征集志愿投档时,考生在6月20日至7月1日、以及之前四次征集志愿所填报的高职(专科)提前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及三校高职批次志愿无效;已录取考生、已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考生填报的补录征集志愿无效。

2、考生在填报补录征集志愿前,应登录新疆招生网查询参与补录征集志愿的院校及专业计划。考生须认真阅读《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在新疆招生计划专业目录》和各院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学校信息不准确、不按网上填报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请他人代填、错过规定的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错误或遗漏而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参与补录征集志愿计划的语种、批次、院校和专业等信息填报补录征集志愿。

4、考生要认真阅读补录征集志愿的有关要求,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按专业代号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错填专业类别或所报专业不属本次补录征集志愿范围的,其相关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5、本次补录征集志愿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计划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高职(专科)批次,可填报6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实行平行投档录取模式;三校高职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

填报网上补录征集志愿,不受分数限制。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或专业,经线上补录征集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由高校提出申请,经录取现场工作组和录取现场纪检监察工作组批准,以补录征集志愿为准,可适当降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6、考生被补录征集志愿所填报院校录取,即被视为考生本人正当权益得以维护,投档状态自动消除,不能进行第二次投档。

7、报考艺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的考生,须认真阅读相关院校招生章程,了解相关专业对专业测试成绩的要求及录取原则。

特别提醒:本次补录征集志愿是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最后一次征集志愿,请未被录取的考生珍惜机会,积极选择填报。同时,请考生认真阅读《补录征集志愿计划表》的备注,对照自身条件,慎重填报。

未尽事宜,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新疆招生与考试》汉文第3期,维、哈文第2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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