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高考本科第二次征集志愿填报
新疆7月31日进行今年本科层次第二次征集志愿
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
按照录取日程安排和实际进程,我区将在7月31日8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时进行今年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本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
此次征集志愿时间,是我区首次实施分段填报(修改)志愿改革。分段填报(修改)志愿是指:允许考生在录取期间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填报(修改)。本次征集志愿,考生既可以填报已结束本科批次未完成计划的征集志愿,同时也可对前期填报的本科三批次志愿进行填报(修改)。
双语班、民考汉本科层次未完成计划第二次征集志愿将在8月3日北京时间8时至20时进行。
我区今年在7月20日、23日进行的首次征集志愿中,全区共有21419人次考生参加了今年首次征集志愿,2433名考生通过征集志愿获得高校录取机会。
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前,要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普通高考录取查询系统,凭准考证号和密码确认自己是否已被院校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填报了也无法投档。
考生要登录新疆招生网准确了解未完成计划的语种、批次、科类、院校和专业等相关信息及要求。填报各批次统招计划、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扶贫计划、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应登录“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按照相关院校计划信息进行填报。本次征集志愿本科零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汉语言贫困地区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一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汉语言贫困地区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计划本科二批次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民语系贫困地区专项、南疆单列及对口援疆扶贫本科一、二批次计划可分别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本科一、二批次可分别填报6个院校志愿(含统招及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本科三批提前批次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每个志愿可选报6个专业。
考生须登录新疆招生网选择“2015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使用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系统(如忘记密码,请与所在中学管理员联系初始化密码),进入系统后通过“征集志愿公告”查询相应语种未完成计划相关信息,然后选择“填报及修改志愿”,在左侧栏中选择相应的批次进行填报,将确认填报好的志愿“保存”即可。
本次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征集志愿将在8月2日至5日进行投档、录取。双语班、民考汉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在8月5日至6日进行。其中,本科一、二批次征集志愿的投档录取实行平行投档录取模式。相关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以征集志愿信息为依据,按照“先统招,后定向”的顺序原则进行。相关院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投档线,在该校统招计划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且不低于相应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执行投档录取。报考相关院校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须认真参照该定向投档分数进行志愿填报,相关院校的投档分数请详见新疆招生网公布的“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投档情况统计”。
部分线上生源不足专业计划可能会适当降分征集志愿,有的学校可能只是某些专业有缺额,应进一步按代号查阅专业目录的对应内容,全面了解缺额专业情况、学费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错填专业类别或所报专业不属本次征集志愿范围的,其相关志愿无效,责任由考生自负。
自治区招办提醒,凡符合征集志愿规定条件且尚未被录取的考生,珍惜征集志愿的难得机会,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新疆招生网按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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