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7年高考政策有哪些变化
天山网讯(记者刘杰报道)4月12日,记者从自治区招生办公室获悉,《自治区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正式出炉(以下简称《规定》)。2017年,自治区高考调整录取批次,合并本科二、三录取批次,取消双语班考生普遍性照顾加分政策。
按《规定》要求,2017年自治区普通高考于6月7日至9日进行,继续分汉语言(民考汉)、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蒙语言五个语种进行,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考生可任选一种参加,新疆2017年仍不组织外语口语测试。
《规定》明确,6月24日公布高考成绩和位次;6月26日公布各语种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知分、知位、知线”填报志愿在6月下旬至7月1日进行,其中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6月28日北京时间20时,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截止时间为7月1日北京时间20时。
根据《规定》,2017年合并现有本科二、三批次为新本科二批次,设置18个平行志愿。本批次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将连续安排两次征集志愿。具体为,合并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等特殊类型计划本科二、三批次,为新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实行梯度志愿,本批次设置3个志愿。
本科艺术类一、二、三批次合并,划分A、B段。A段为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的不做分省计划的本科艺术类院校(专业),设置1个志愿;B段为做分省计划的艺术类本科院校,实行梯度志愿,设置3个志愿;体育类本科一、二、三批次合并,实行梯度志愿,设置3个志愿。
据悉,新疆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为8个,依次是:①本科提前批次;②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一批次;③自主选拔录取批次;④本科一批次;⑤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对口援疆计划本科二批次;⑥本科二批次;⑦高职(专科)提前批次;⑧高职(专科)批次。
对于院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继续采用网上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
其中,公开征集志愿在贫困专项、南疆单列和对口援疆本科一批次,本科一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各安排一次征集志愿;在本科二批次录取结束后,安排两次征集志愿。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组织尚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进行征集志愿。从本科二批次征集志愿开始,考生可同时进行上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和下一批次的志愿修改。
《规定》指出,从2017年起,取消双语班考生普遍性照顾加分政策,双语班考生和汉语言、民语言、蒙语言等其他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报志愿、单独录取考生享受同等政策。
这也是鉴于自2015年起,双语班考生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报志愿、单独录取,不再兼报其他计划,双语班考生普遍性照顾加分除了造成高考成绩虚高已没有实际意义。经过2015年和2016年两年过渡,双语班招生计划和录取政策都已得到保证,取消照顾加分不会影响高校对双语班考生的录取。
在所有政策性高考加分项目中,除对少数民族身份考生报考有关语种及南疆四地州考生的特殊照顾政策外,其它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其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具体政策性高考加分范围可查阅《规定》中相关内容。
自治区招生办相关负责人提醒,对高考报名、考试、招生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肃处理,欲了解《规定》详细内容可登录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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