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工作通知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
现将《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本通知转发到当地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2017年是我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17个大类全部开考的第一年,报考类别众多、考试形式多样,部分类别为首次开考,各地要加强对职业技能考试政策的宣传,确保考生了解报名时间、报名办法和有关政策。要严格按规定做好职业技能考试报名工作,指导考生正确填写报名信息,尤其是正确选择报考类别、考试项目,避免考生错报、漏报,加强考试各项信息的核对与审核,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为考生提供全方位服务,确保报名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 :1. 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办法
2. 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信息 录入表(样表)
3. 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样表)
4. 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工作日程表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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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办法
一、报考对象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的在校学生、毕业生。
二、报考类别
报考类别共17类,分别为: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和17其他类。
三、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
(二)符合上述条件,同时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
(三)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并符合我省户籍人员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具有报名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普通高级中学应、往届毕业生或在校生;
3.在各类高中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成绩使用时尚处于暂停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四、报名办法
采用报名信息网上输入及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信息网上输入
1.报名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于9月12日至19日期间,登陆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选择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考试选项。考生根据报考类别选择相应的职业技能考试项目。部分类别有多个专业方向的考试选项,考生可根据所申报的专业方向选择对应考试项目。有关类别具体考试选项如下:
机械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钳工(专业考试代码为1)、车工(专业考试代码为2)、数控车工(华中系统)(专业考试代码为3)、数控车工(FANUC系统)(专业考试代码为4)、数控铣工(华中系统)(专业考试代码为5)、数控铣工(FANUC系统)(专业考试代码为6)等六个选项;
计算机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程序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专业考试代码为2)等两个选项;
药学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生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生药学、药物分析(专业考试代码为2)等两个选项;
烹饪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中式烹饪(专业考试代码为1),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中式面点(专业考试代码为2)等两个选项;
旅游服务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礼仪展示、前厅服务技能操作和中式铺床操作(专业考试代码为1),礼仪展示、前厅服务技能操作和中餐宴会摆台操作(专业考试代码为2),礼仪展示、前厅服务技能操作和西餐宴会摆台操作(专业考试代码为3),礼仪展示、英语口语、导游景点讲解和应变能力(专业考试代码为4)等四个选项;
服装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服装零部件缝制(电脑平缝机)、服装效果图绘制(专业考试代码为1),服装零部件缝制(普通平缝机)、服装效果图绘制(专业考试代码为2),服装零部件缝制(电脑平缝机)、服装纸样制作(专业考试代码为3),服装零部件缝制(普通平缝机)、服装纸样制作(专业考试代码为4)等四个选项;
电子与电工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安全用电技术与操作规范、基本工具与仪器仪表使用、元器件识读与选择和电子电路装接与调试(专业考试代码为1),安全用电技术与操作规范、基本工具与仪器仪表使用、元器件识读与选择和电力拖动控制线路安装与调试(专业考试代码为2)等两个选项;
商业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商品经营管理(专业考试代码为1),电子商务(专业考试代码为2)等两个选项;
医学护理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院外徒手心肺复苏术、护理(助产)(专业考试代码为1),院外徒手心肺复苏术、康复治疗技术(专业考试代码为2),院外徒手心肺复苏术、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考试代码为3)等三个选项;
农艺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植物识别与应用、植物繁育与销售、植物保护(专业考试代码为1),植物识别与应用、植物繁育与销售、畜禽疫病防治(专业考试代码为2)等两个选项;
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等五个选项;
其他类技能操作考试项目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等四个选项。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1)我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确认的,须事先征得现场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
(2)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现场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确认程序和要求
已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信息输入的考生,须于9月22日至23日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技能操作考试现场确认,办理资格审查、缴费、摄像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理论知识考试现场确认与2017年4月学考选考同期进行。只有报考过本次技能操作考试的考生才能办理理论知识现场确认。
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以下证件:
(1)本省户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
(2)随迁子女: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外,还须同时交验《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机械类、化工(环保)类、药学类、建筑类、烹饪类、电子与电工类、农艺类、其他类中的汽车专业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其余类别的报名费为140元/人。
该收费项目执收单位为省教育考试院,请各市、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在报名现场确认时代收,并请将款项全额汇入如下账户,同时注明“操作考试”。
收款人名称:浙江省财政厅非税收入结算分户,单位编码:303024,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省府路支行,账号:7332710195900000580。
各类别职业技能理论考试报名费为30元/人。
五、相关考试安排
职业技能考试包括技能操作和理论知识两部分考试内容,全省统一命题。
各类别技能操作部分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在指定的考点学校进行,考试时间为2016年11月至12月。理论知识部分考试(除烹饪类),安排在考生所在县(市)考点与2017年4月学考选考同期进行;烹饪类理论知识考试为机考模式,与该类别技能操作考试同期进行。
全省职业技能操作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试的其他内容将于2016年10月下旬在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各类别职业技能考试简章内公布。
职业技能考试成绩用于单独考试招生、高职提前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等高校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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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考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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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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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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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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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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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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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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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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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移动 固定 电话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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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考类别信息 |
01机械类 |
□1钳工 □2车工 □3数控车工(华中系统) □4数控车工(FANUC系统) □5数控铣工(华中系统) □6数控铣工(FANUC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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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计算机类 |
□1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 □2程序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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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文秘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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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化工(环保)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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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药学类 |
□1生药学、药物制剂技术 □2生药学、药物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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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建筑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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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烹饪类 |
□1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中式烹饪 □2职业素养基本要求、中式面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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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旅游服务类 |
□1礼仪展示、前厅服务技能操作和中式铺床操作 □2礼仪展示、前厅服务技能操作和中餐宴会摆台操作 □3礼仪展示、前厅服务技能操作和西餐宴会摆台操作 □4礼仪展示、英语口语、导游景点讲解和应变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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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服装类 |
□1服装零部件缝制(电脑平缝机)、服装效果图绘制 □2服装零部件缝制(普通平缝机)、服装效果图绘制 □3服装零部件缝制(电脑平缝机)、服装纸样制作 □4服装零部件缝制(普通平缝机)、服装纸样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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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财会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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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子与电工类 |
□1安全用电技术与操作规范、基本工具与仪器仪表使用、元器件识读与选择和电子电路装接与调试 □2安全用电技术与操作规范、基本工具与仪器仪表使用、元器件识读与选择和电力拖动控制线路安装与调试 |
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报名信息录入表(样表)
报 考 类 别 信 息 |
12商业类 |
□1商品经营管理 □2电子商务 |
13外贸类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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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医学护理类 |
□1院外徒手心肺复苏术、护理(助产) □2院外徒手心肺复苏术、康复治疗技术 □3院外徒手心肺复苏术、医学检验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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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农艺类 |
□1植物识别与应用、植物繁育与销售、植物保护 □2植物识别与应用、植物繁育与销售、畜禽疫病防治 |
|
16艺术类 |
□1工艺美术 □2影视表演 □3舞蹈 □4音乐 □5时装表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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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其他类 |
□1安全防范 □2体育 □4学前教育 □6汽车专业 |
有关栏目说明
1、考生号:14位数字,请考生按报名点所给号码填写,或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后自动获取。
2、姓名:考生本人的姓名,应与身份证及户口薄上的姓名一致。
3、性别:1-男,2-女。
4、毕业学校:考生所在的毕业学校名称,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若毕业学校在显示列表中不存在,应选择‘其他学校’,并输入毕业学校的规范全称。
5、毕业类别:1-中等师范毕业,2-其他中专毕业,3-职业高中毕业,4-技工学校毕业,5-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在报名系统的项目显示列表中正确选择。
6、身份证号:填写本人18位身份证号。
7、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属于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考生,请在本栏“□”内打“√”。
8、联系电话:可分别填写最便于联系的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各一个,固定电话请包含区号。
9、2017年职业技能考试报考类别共17类,分别为: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请在所报考类别的对应项目上打“√”。只能选择一项不能多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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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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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样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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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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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学籍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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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1寸) |
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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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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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签发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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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所在地 |
(按身份证住址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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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经历证明(所在高中填写) |
1.该学生经 (招生渠道,如中考、自主招生、保送生、转学等)进入我校。 2.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转学生在此如实填写当时中学名称,非转学生填写“我校”,下同)高一年级就读。 3.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高二年级就读。 4.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在 高三年级就读。 特此证明。 (中学名称,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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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审核 意见 |
(教育局名称,加盖公章) |
注:随迁子女须从高一年级开学时起,即按规定在我省中小学省电子学籍系统中进行高中电子学籍注册,并按规定连续在我省完成高中学业。在高中就读期间,经市县教育局审核同意,在我省省内中学之间有过转学,或经批准休学,并在结束后按规定回校学习的,可在我省报考。高一年级开学后再由外省转入我省高中学习、高中段学习期间曾转学到外省后又转回我省、或不符合我省学籍管理规定的,均为不具有完整的我省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不能在我省报考。
附件4
2017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工作日程表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日期 |
负责部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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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名文件下发 |
2016年8月 |
省考试院计划处、 考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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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安排命题工作 |
2016年7月底 至10月 |
省考试院命题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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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网报系统调试 |
2016年8月 |
省考试院信息处、 各市县考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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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报名 |
网上信息输入 |
2016年9月12日至9月19日 |
省考试院信息处、 考务处及各市县 考试机构 |
采集报名信息、照片、签署诚信承诺书、交纳报名费等 |
技能操作考试现场信息确认 |
2016年9月 22日至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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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知识考试现场信息确认 |
与2017年4月学考选考报名现场确认同期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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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数据汇总 |
2016年 9月27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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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落实考点学校 |
2016年9月 |
省考试院考务处、 相关考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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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网上公布技能考试考点及具体考试安排 |
2016年 10月下旬 |
省考试院考务处、信息处、相关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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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技能考试考务培训 |
2016年10月 |
省考试院考务处、 各考点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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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技能操作考试 |
2016年11月 至12月 |
各考点学校、 各市考试机构、 省考试院考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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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操作成绩公布 |
2017年1月上旬 |
省考试院信息处、 考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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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操作成绩查对 |
2017年1月 中旬前完成 |
省考试院信息处、 考务处、考点学校、 市县考试机构 |
各考点、县市考试机构汇总上报反馈查分名单,省考试院核实反馈查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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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理论知识考试 |
2017年4月 |
省考试院考务处、 各市县考试机构 |
与2017年4月学考选考同期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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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理论成绩公布 |
2017年5月 |
省考试院信息处、 考务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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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理论成绩查对 |
2017年5月 |
省考试院信息处、考务处、市县考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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